邯郸初中生遇害案,涉事三名学生被追责!
2024年3月10日,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。案件发生后,肥乡区高度重视,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。3月11日,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,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。案件发生以来,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受害人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,各方面工作正有序进行。
犯罪嫌疑人系有预谋作案,为掩埋尸体分两次挖坑……嫌疑人种种行为刺激着大众的神经,挑战着伦理和法律的底线。
我国《刑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;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,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调整——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2023年,最高检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,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。对于实施严重犯罪、性质恶劣、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,依法惩治、该严则严,批准逮捕2.7万人、提起公诉3.9万人。
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关注校园安全问题,形成合力。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投入,提供必要的保障;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,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;社会各界人士也要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,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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